对变换地址逃避监管的网站,要及时跟踪搜索,依法从严查处,必要时,将依法关闭该网站。对网上登载淫秽色情小说、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知全文如下:
严厉查处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扫黄打非”和互联网出版管理的重要工作,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现一些境内网站登载含有淫秽色情内容小说。这些淫秽色情小说的传播,扰乱了网络出版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中央十部门《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对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的行政执法活动,将查处网络淫秽色情小说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
二、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本通知公布的《四十部淫秽色情网络小说名单》和《登载淫秽色情小说的境内网站名单》,责令辖区内有关网站立即删除名单中所列淫秽色情小说,禁止任何网站登载、链接、传播相关信息。
三、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互联网出版内容的监管,对未按要求删除淫秽色情小说及其相关信息的网站,要依照《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变换地址逃避监管的网站,要及时跟踪搜索,依法从严查处。必要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公安网监、电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关闭该网站。
四、各地有关部门对网上登载淫秽色情小说、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查处。
五、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7年8月20日前,将本地查处网络淫秽色情小说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遇有重要情况及线索,要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