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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口遭人围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6  浏览次数:21
核心提示:近日某小区发生一起打人事件。一60岁男子小区门口遭人围殴,打人者必受严惩!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如何规定:报道:刘经建与小区
 近日某小区发生一起打人事件。一60岁男子小区门口遭人围殴,打人者必受严惩!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如何规定:
报道:
刘经建与小区业主袁先生、王先生相约要一起小酌,当他与袁先生在小区东北角小北门外买下酒菜时,背后突然冲上来4个男子,将刘经建扑倒拳打脚踢。医院检查单据显示,刘经建左侧侧胸腹软组织损伤,右侧第五、六肋骨骨折。
未造成伤情的,可以调解解决;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2015)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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